發改委:新建純電動車企業不能生產內燃機汽車
來源:電力資訊 日期:2014-11-27
國家發改委日前印發《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產企業投資項目和生產準入管理的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提出,投資項目申請企業的基本條件需要有3年以上純電動乘用車的研發基礎,具有專業研發團隊和整車正向研發能力。
投資項目建設內容包括:具備純電動乘用車整車正向開發能力的研發機構。至少具備整車及動力系統匹配、整車管理系統、車載能源管理系統、車輛輕量化、車輛安全等關鍵技術的設計開發能力、試驗檢測能力以及對整車產品運行狀態的監控能力;與產品結構、生產綱領相適應的車身成型、涂裝、總裝等整車生產工藝和裝備,以及動力蓄電池系統集成等關鍵部件的生產能力和一致性保證能力;純電動乘用車產品的銷售及售后服務體系;新建企業生產的產品必須使用自有品牌,產品水平不低于樣車的技術要求。新建企業只能生產純電動轎車和純電動其他乘用車(包括增程式電動乘用車),不能生產任何以內燃機為驅動動力的汽車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