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優化企業兼并重組市場環境的意見》(國發〔2014〕14號),充分發揮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的作用,進一步優化企業兼并重組的市場環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優化企業兼并重組市場環境工作。兼并重組是企業加強資源整合、實現快速發展、提高競爭力的有效措施,是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提高發展質量效益的重要途徑。當前我國企業兼并重組市場環境還不盡完善,各地要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高度重視優化企業兼并重組市場環境工作,認真組織國發〔2014〕14號文的學習和宣傳工作,全力抓好貫徹落實。
二、把優化市場環境貫穿企業兼并重組工作始終。企業兼并重組的主體是企業,在企業兼并重組工作中,各地要始終堅持尊重企業主體地位,遵循市場規則,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不干預企業的自主決策,要在為企業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上做文章、下功夫,不斷完善政策措施、消除體制機制障礙,努力為企業兼并重組創造良好環境。
三、進一步完善組織協調機制。各地要按照國發〔2014〕14號文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企業兼并重組工作組織協調機制。尚未建立組織協調機制的地區,要盡快建立;已建立組織協調機制的地區,要進一步完善,充分發揮協調機制的統籌協調作用。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發揮牽頭作用,加強同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商務、人民銀行、國資、稅務、工商、質檢、統計、銀監、證監、外匯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努力解決本地區企業兼并重組中面臨的突出問題。
四、進一步完善政策體系。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在金融、稅收、財政、土地、職工安置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逐步完善覆蓋各相關領域的政策體系。要結合本地實際,抓緊制定具體方案,完善國有資產管理等相關行政審批制度,加大地方財稅政策支持力度,妥善使用土地補償費,合理安排工業用地,做好職工安置和穩定職工隊伍工作,發揮產業政策作用,做好引導和服務工作,營造本地區企業兼并重組良好環境。
五、著力推動跨地區企業兼并重組。各地要及時清理市場分割、地區封鎖等限制,廢止各種不利于跨地區企業兼并重組和妨礙公平競爭的做法,堅決取消各地自行出臺的限制外地企業對本地企業實施兼并重組的不合理規定。積極推動本省(區、市)內企業跨地市兼并重組,探索建立企業兼并重組地市間利益共享機制。加強與相關省(區、市)的溝通協調,支持企業跨省(區、市)兼并重組,涉及的重大問題及時向我部報告。
六、創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深入企業調查研究,及時掌握最新情況,詳細了解企業兼并重組中存在的問題,為企業做好服務,指導企業做好風險應對和重組后整合等工作。要形成工作合力,把企業兼并重組與化解產能過剩、淘汰落后、產業轉移、技術改造、節能減排、完善行業管理等工作結合起來。要找準工作的切入點和抓手,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研究通過試點引導企業實施兼并重組化解過剩產能、轉型升級,探索設立并購引導基金,帶動社會資金支持企業兼并重組,通過多種方式多種手段,逐步建立一套企業兼并重組工作方法。
七、加強溝通和交流。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強公共信息服務,探索建立本地區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實現與國家企業兼并重組公共信息服務平臺的對接與互聯互通。要加強經驗交流,認真總結和推廣企業兼并重組典型案例及好的工作方法。要定期向我部報送本地區年度和季度企業兼并重組情況、存在問題及意見建議。重要情況及時報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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