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布全文廢止和部分條款廢止的稅務部門規章目錄的決定
來源:電力資訊 日期:2016-06-07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布全文廢止和部分條款廢止的稅務部門規章目錄的決定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布全文廢止和部分條款廢止的稅務部門規章目錄的決定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0號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部門規章和文件清理工作的有關要求,國家稅務總局對現行有效的稅務部門規章進行了清理。清理結果已經2016年5月27日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度第2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將《全文廢止的稅務部門規章目錄》和《部分條款廢止的稅務部門規章目錄》予以公布。
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
2016年5月29日
一、全文廢止的稅務部門規章目錄
序號
制定機關
標題
發文日期
文號
1
國家稅務總局
資源稅若干問題的規定
1994年1月18日
國稅發[1994]015號
2
國家稅務總局
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
1994年2月18日
國稅發[1994]031號
3
國家稅務總局
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暫行辦法
1995年4月6日
國稅發〔1995〕065號
4
國家稅務總局
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暫行辦法
1995年4月28日
國稅發〔1995〕077號
二、部分條款廢止的稅務部門規章目錄序號
制定機關
標題
發文日期
文號
廢止條款
1
國家稅務總局
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
1994年3月31日
國稅發[1994]089號
廢止第十二條所附稅率表一、稅率表二,第十三條,第十五條
2
國家稅務總局 文化部
演出市場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
1995年11月18日
國稅發〔1995〕171號
廢止第十一條
3
國家稅務總局
建筑安裝業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
1996年7月22日
國稅發〔1996〕127號
廢止第十一條、第十六條
4
國家稅務總局
廣告市場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
1996年8月29日
國稅發〔1996〕148號
廢止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
5
國家稅務總局 郵電部
郵寄納稅申報辦法
1997年9月26日
國稅發〔1997〕147號
廢止第一條“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的內容
6
國家稅務總局
境外所得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
1998年8月12日
國稅發〔1998〕126號
廢止第五條、第十三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