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之外 有形之手更應張馳有度
來源:中國能源報 日期:2014-12-23
2月17日,財政部發布《關于2015年關稅實施方案的通知》,明確了從2015年1月1日起,無煙煤、煉焦煙煤、其他煤等品種煤炭在2015年的出口關稅稅率均暫定為3%,較目前我國執行10%的煤炭出口關稅稅率降幅明顯。不過,經歷了下半年接連不斷的救市政策,煤炭圈人大多依舊以供需關系為由,看淡政策效果。
簡單分析,業內人士的反應也可以理解,首先是作為不鼓勵出口商品,國內一次煤炭資源近年的出口量一直保持低位,年度出口量級僅占到我國煤炭的整體產量的千分之幾,依靠降低關稅刺激出口以實現減緩國內資源冗余狀態的思路并不現實,象征意義遠大于實際意義。
同時,考慮到國內煤炭產品的綜合成本偏高,市場競爭力尚比不過部分進口煤,眼下隨著國際原油價格持續暴跌,國際煤價亦跟風跳水,作為基準的澳大利亞動力煤價格已跌至61美元/噸,在此背景下將國內煤拉到國際市場上廝殺,其戰斗力可想而知,屆時出口企業依然是依靠降低的關稅以及退稅獲利,出口補貼國外的現象更將凸顯。
另外,相對此次煤炭出口關稅的調整,限制進口煤政策的出臺可謂更顯周折且受惠面更廣,對減少進口煤對國內煤炭資源的沖擊亦更為直接,但緊隨其后的中澳自貿協定又將澳煤的進口稅率歸零,幾乎直接將限制進口煤政策的效果打了對折。一時間,煤炭行業又為國民經濟發展“犧牲”一次的聲音再起,而此次出口關稅調整后是否再被用作國際貿易談判的籌碼,進而被換做順水人情尚不可知,煤炭業界直言需要關注。
不過,若為相關部門在2014年的涉煤政策制定工作小做總結,用兢業勤懇、如霆如雷形容毫不為過。結合其間多位高層領導就煤炭行業脫困作出批示,均表明國內自上而下對煤炭工業的關注和支持。預計在山西為代表的地方政府清理涉煤雜費工作有序推進、逐步落實后,配以資源稅改后地方政府將有力限制非法煤炭生產及廉價煤炭輸出,煤炭行業稅費成本難控、供需矛盾突出的局面將得到緩解,企業經營狀況也能隨之改善。
值得一提的是,與煤炭行業久受政策的雨露恩澤卻持續窘態類似,國內可再生能源行業的發展依舊強差人意,多個子行業的項目建設進度與既定目標相距甚遠。近期,在國際原油價格持續跳水、石油步入熊市通道的大背景下,石化能源應用的經濟性提升,直接擠壓可再生能源行業的發展和應用空間,考慮到歐債危機時崇尚環保的歐洲就曾因為能源消費經濟性的問題,出現過大規模“復煤”現象,預計此輪原油價格的走低、煤炭價格的持續走弱,都將給我國大力推進的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帶來新的更趨“名正言順”的阻力。
建議政策制定者在制定新的政策文件時充分考慮環境成本因素,加大國內可再生能源產業的扶持力度,尤其是諸如分布式光伏電站項目的建設,這雖然被不少人詬病為不利于產業獨立成長、縱容政府之手、有違市場化精神,但為了避免可再生能源這一現實需求迫切、應用前景廣闊、在國內尚處起步初期的產業被“經濟性”扼殺在襁褓中,政府之手就應該果斷出擊,張弛有度,力爭做到為新興戰略行業的發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