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1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辦公廳日前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實施教育扶貧工程的意見》。意見指出,高等學校對來自片區農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優先予以資助,做到應助盡助,從制度上保障每一個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意見指出,穩步推進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組織管理,確保學生得到實惠。逐步完善青少年營養標準,建立學生營養監測網絡,加強營養干預,提高學生的營養健康水平。加快片區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伙房或食堂等生活配套設施的建設。
意見要求,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完善農村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政策,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孤兒、殘疾幼兒入園和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力度。高等學校對來自片區農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優先予以資助,做到應助盡助,從制度上保障每一個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意見強調,完善職業教育資助政策。實施好對片區中等職業學校符合條件的學生按國家規定實行免學費和給予國家助學金補助的政策。對有計劃轉移到省(區、市)外符合條件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在按國家規定免學費和給予國家助學金的基礎上,由生源地人民政府和接收地人民政府通過統籌教育、扶貧、農業和對口支援等資金落實住宿費、交通費等補助,中央財政對轉移就學工作做得較好的接收地政府予以適當獎補。
意見最后指出,對未升學的農村初、高中畢業生免費提供農業技術技能培訓。“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計劃”、“陽光工程”等各項資金,按國家規定優先對當地農民或已進城的農民工接受技術技能培訓予以補貼。在國家獎助學金等資助政策上對高等職業院校涉農、艱苦、緊缺專業的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給予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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